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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济南印发《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据悉,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、三孩家庭,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;落实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休假政策,女方享受158天产假,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,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,大力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,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,推进出生医学证明、儿童预防接种、户口登记、医保参保、社保卡申领等“出生一件事”联办;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,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,规范落实0-6岁儿童健康管理,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、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,积极推进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,到2025年,全市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成率达到100%;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,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以及15分钟生活圈专项规划,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。
同时,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,落实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休假政策,女方享受158天产假,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,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;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、三孩家庭,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,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,直至孩子3周岁;对按政策生育二孩、三孩家庭的子女,根据入学子女实际情况和家庭意愿,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同一学区入学;对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,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,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,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;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实行定额支付,标准为3000元,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100%;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、三孩,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,参保登记当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。
《实施方案》还提出,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,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,搭建婚恋交友平台,打通服务单身青年婚恋需求“最后一公里”,开展“青春健康”未婚青年生殖健康教育,加强婚恋观、家庭观、生育观教育引领;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。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健 报道)